图为王志民(中)在某国有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近年来查办的多起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规投资经营和‘靠企吃企’问题,充分暴露出国有企业管理机制不健全、制度规定有漏洞。”日前,云南省昆明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王志民带领全组同志针对近年来查办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中频发、易发、多发的违纪违法问题,起草了《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十严禁”》,对市属国有企业划出权力“红线”、行为“底线”。
从事纪检监察工作13年来,王志民先后在派出纪工委、执法监察室、纪检监察室、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等多个岗位工作。他恪尽职守、敢于担当,通过查办案件挽回了巨额国有资产流失,并推动人防系统、国资国企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几年来,他先后荣获云南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章等多项荣誉。2022年9月,王志民受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嘉奖。
“不能因为遇到困难就打退堂鼓”
2021年4月9日,昆明市国资委与昆明某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以房抵偿2097.79万元国有资产的《移交协议》,时任昆明市纪委监委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的王志民终于长舒一口气,心中的“石头”总算落了地。
时间回到2020年5月,一封举报信摆在了王志民的案头,这是一封关于昆明市原房地产开发经营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信。看完举报信的内容,王志民意识到,查清案件事实并不容易,因为被举报的问题发生在十几年前,此后该企业经历了两次改制,相关证据很可能早已灭失。
“办案就要直面挑战、攻坚克难,不能因为遇到困难就打退堂鼓!”王志民迎难而上,带领办案人员夜以继日地调查取证,先后组织谈话57人次,调取了企业改制前后的财务账本、企业改制期间资产审计评估报告、往来款财务凭证、疑点项目投资建设资料,找到了当年的财务负责人逐笔核对查证可疑款项,前后耗时2个多月,终于查清因相关企业领导人员履职不力致使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随着问题线索的查清,难题却纷至沓来:此前的国有企业早已改制,要依法挽回流失的国有资产,面临着改制后股东和监事会成员的质疑。为此,王志民和同事们先后组织召开12次协调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取得了相关人员的理解和支持。在此基础上,推动市国资委对国有资产损失情况进行审计,聘请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最终追回了国有资产损失,并对相关人员的问题线索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干一行就要爱一行、精一行”
“他身上有股认真钻研的劲儿!”提起王志民,同事们的一致印象是严谨细致、勤学好问。
2010年6月,王志民从昆明市盘龙区拓东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转任昆明市纪委派出第十纪工委副书记。转任后不久,他接到了监督推进昆明地铁建设的工作任务。地铁施工涉及诸多专业问题,建设进度和资金拨付等工作比较复杂,对此,王志民一头雾水、无从着手,第一次起草一个工作报告,就因为对工作情况掌握不准,受到领导批评。
为了尽快适应新角色,王志民一边认真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一边全面了解地铁盾构施工、列车运行信号控制等具体业务工作,很快就从一个监督工作的“小白”变成行家里手。为督促推进昆明地铁6号线建设,王志民与轨道公司同志多次察看沿线征地拆迁工作情况,带领轨道公司纪委运用地质雷达核查隧道施工质量问题,督促施工企业落实整改。
王志民常说:“干一行就要爱一行、精一行。”担任执法监察室主任期间,他接到昆明机场高速公路绿化提升改造工程相关问题线索。该工程以BT模式建设,专项验收后,项目建设单位向市政府申请资金高达3.3亿元,远远高于预算资金。
王志民广泛收集工程项目相关资料,并到工程现场实地抽样勘察。时值冬季,他和同事清晨6点就钻到机场高速公路绿化带,一株一株地数、一棵一棵地量、一个品类一个品类地核实植物来源地,经过认真核实计算,最终复核审减资金1.4亿元。
多年以来,王志民一直坚持学思践悟,不断增强通过监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解决了一大批“老大难”问题。通过查处国有企业系列腐败问题,挽回了巨额国有资产流失;通过查处楼盘烂尾背后的违纪违法问题,督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昆明市第一个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推进商品房预售产权预告登记制度……
“岗位就是责任,责任必须担当”
回顾自己工作过的多个岗位,王志民说:“不管在什么岗位,我们都要尽职尽责,岗位就是责任,责任必须担当。”
2021年11月,王志民担任昆明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此时,国有企业债务风险背后的深层次问题也开始集中显现。2023年,十二届市委第5轮巡察发现了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昆明某置业有限公司原执行董事和某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接到问题线索后,王志民带领专案组多次找和某所在公司班子成员和知情人了解情况、收集证据,并与市国资公司纪委协同开展案件查办工作。调查发现,和某为完成公司经营任务,通过其妹夫万某的“门路”从事烟煤贸易。由于和某没有正确履行经营管理责任,致使该置业有限公司2015年9月至2016年5月期间的五笔烟煤贸易出现严重问题,国有资产损失300多万元。
“国有企业领导违纪违法犯罪案件屡屡发生,透露出其法律意识淡薄、廉洁意识缺乏和管理松弛、权力失控等问题。”案件办结后,王志民带领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结合实际完善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办法,推动从源头治理国有企业。
“怎样才能把纪检监察监督与国资监管、企业内部监督、巡察监督贯通协同起来,以监督强监管、促治理?”这是王志民在工作中常常思考的问题。他带领同事们经过不断学习与探索,制定了《国资监管与派驻监督协同工作办法(试行)》《纪检监察组与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贯通工作办法(试行)》,实行“领办案件+实战教学+交办线索+督促指导”等措施,先后联动市属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查处47起违纪违法案件,清退粮食企业违规套取省级粮食动态储备补贴300多万元,收缴违纪违法款项和挽回国有资产损失近300万元,收回被违法占用的国有资产1000余万元,督促案发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杨洋 曾云)